法制網記者 郄建榮
  農業源污染排放量已占到全國總排放量的“半壁江山”。如此巨大的污染排放意味著我國農村環境污染問題已經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
  “我們這的變化太大了,以前是垃圾隨手扔,污水隨便倒,現在是垃圾統一收集,污水也進入了處理廠。”重慶市九龍坡金鳳鎮村民張女士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她從綦江老家嫁到金鳳鎮快20年了,近4年來,村裡的環境一天天在變好,“小孩外婆來這都認不出來。”張女士說。
  寧夏自治區中衛市古城鎮北湖花園1000多戶村民不僅住進了政府統一建設的住宅,而且政府還為小區統一配備垃圾清運以及吸污車。
  法制日報記者近日赴重慶市以及寧夏自治區採訪,記者發現,人們傳統印象里的垃圾圍村、污水橫流的農村在這些地方正在悄然生變。
  環保部生態司有關負責人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從2010年開始,環保部、財政部先後組織三批共23個省(區、市)開展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範工作。截至目前,我國已有4.6萬個村莊開展環境整治,8700多萬農村人口受益於農村環境整治。
  農村污染占居我國半壁江山
  “垃圾只能靠風刮,污水只能等蒸發”,對於中國農村來說,這種景象並非誇張。
  “從全國總體來看,農村環境形勢依然嚴峻,治理任務繁重。”這是環保部副部長李乾傑對目前我國農村環境現狀總的看法。在他看來,農村生活污染、面源污染日益突出,工業污染、城市污染向農村轉移加劇。
  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結果則顯示,農業源化學需氧量、總磷和總氮年排放量分別達到1324萬噸、270萬噸和28萬噸,占全國總排放量的43.7%、57.2%和67.3%,“說明農業源污染排放量已占到全國總排放量的‘半壁江山’”李乾傑說,不僅如此,農村環境保護社會服務水平的現狀與老百姓改善農村環境質量的要求明顯不相適應。李乾傑認為,不相適應主要的主要表現是,農村環境總體上依然滯後於農村經濟發展。
  據李乾傑介紹,全國農村每年產生90多億噸生活污水、2.8億噸生活垃圾,大部分未經處理隨意排放,不少村莊還存在人畜混居現象。李乾傑說,這些問題不僅嚴重影響農村生態環境質量的改善,也影響廣大農民群眾身體健康。
  半壁江山的污染問題正在治理
  重慶市是國家確立的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範地區。重慶市環保局有關負責人告訴法制日報記者,重慶市農村環境連片整治開始於2008年,6年來,重慶市在36個涉農區縣的1470個村實施了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共建設了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1059套及配套管網896公里、 60976套分散式污水處理設施及813公里的配套管網,新增生活污水處理能力9.53萬噸/噸;同時,建設了垃圾收集點24581個、垃圾中轉站281個,新增垃圾處理量752噸/日;此外,還建設了集中式畜禽養殖污染治理設施192套以及分戶畜禽污染治理設施927套,新增畜禽養殖糞污處理及綜合利用能力1134噸/日。
  據這位負責人介紹,通過實施農村環境連片整治,重慶市有200多萬農村人口直接受益。
  位於西部的寧夏回放自治區也在2008年啟動了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寧夏自治區環保廳生態處處長尚靜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2008至2013年,寧夏累計投入近13億元對全區1483個農村行政村進行環境綜合整治。
  尚靜說,通過5年的整治,目前,寧夏農村已經建成生活污染集中處理設施128座,配套建設了1454公里的污水管網;建設垃圾中轉站與填埋場285座,“全區2/3的鎮區駐地中心村鎮生活污水建設了污水處理設施。”尚靜透露,通過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寧夏自治區1/2以上的農村人口生活環境得到了改善。
  事實上,重慶市以及寧夏自治區只是全國農村環境連片整治諸多成功個案中的兩個典型案例。
  環保部生態司有關負責人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對於農村環境治理早在2008年7月國家有關方面就開始著手進行。這一年,國務院明確要求實施“以獎促治”政策,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解決農村突出環境問題;2009年2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環保部、財政部、發改委《關於實行“以獎促治”加快解決突出的農村環境問題的實施方案》,明確了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的總體要求。
  他說,真正意義上的農村環境大整治開始於2010年。據這位負責人介紹,從2010年開始截至2013年底,中央財政共安排農村環保專項資金195億元,帶動地方各級政府財政投入260多億元,支持4.6萬個村莊開展環境整治,8700多萬農村人口直接受益。
  治理的建制村僅占全國總數的8%
  “重慶一些地區非常貧困,一些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經費面臨壓力,一個村運行經費一年就要幾萬塊錢,對於一些貧困地區確實困難。”重慶市環保局有關負責人告訴法制日報記者,這是重慶市在進行農村環境連片整治遇到的一大難題。
  通過對重慶市以及寧夏自治區的採訪,法制日報記者發現,資金短缺的問題不僅在重慶市,在寧夏自治區也面臨同樣的難題。
  從全面層面來講,資金不足只是諸多問題中的一個。在李乾傑看來,從2010年,23個省(區、市)開展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範工作以來,一些地方突出的農村環境問題得到了治理,村容村貌得到改善。但是,長期以來,“重城市、輕農村,重工業、輕農業,重點源、輕面源”形成的環境保護城鄉二元結構尚未取得重大突破;農村落後的生產生活方式尚未根本改變;農村環保投入欠賬過多的局面亟待扭轉;農村環保法律法規還需要不斷完善…….。
  “亟待開展環境治理的建制村數量龐大。”據李乾傑介紹,全國建制村共有60萬個,大多數缺乏必要的環保設施,目前通過“以獎促治”治理的建制村僅占全國總數的8%,與實際需求仍有較大差距。
  鼓勵社會資金參與農村環境整治項目
  儘管農村環境整治面臨諸多困難,但是,國家治理農村環境的決心沒有改變。環保部也一直在考慮如何讓農村環境整治跨上新臺階。對此,李乾傑表示,農村環境問題涉及面廣,成因複雜,單純依靠行政手段很難奏效,必須採取行政、經濟、法律等綜合措施,堅持激勵引導和約束監督雙管齊下,整合各方面資金和力量,動員社會各界和農民群眾積极參与,才能有效解決農村環境問題。
  環保部生態司有關負責人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對於資金困難問題,環保部提出了“要發揮中央農村環保專項資金‘種子’資金的作用,引導地方各級財政配套投入,並鼓勵縣一級政府按照資金性質不變、管理渠道不變、使用範圍不變的原則,整合惠農資金集中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這位負責人表示,國家的態度是鼓勵社會資金參與農村環境整治項目建設。
  “農村環境基礎設施三分在建,七分在管。”環保部提出,在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中,要註重建立污染治理設施長效管護制度。“通過出台激勵扶持政策、推行第三方運營管理、政府購買服務、成立農村環保合作社等方式,引導社會資金和力量投向農村環境保護領域。”李乾傑說,還要加大農村環境監督執法力度,嚴格建設項目環境管理,依法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等環境管理制度,嚴肅查處違法行為。禁止不符合區域功能定位和發展方向、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在農村地區立項,保障農村環境安全。
  法制網北京9月3日訊  (原標題:環保部:60萬個建制村大多數缺乏環保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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